雙邊建立合作共識及研擬合約草案
「新增非校層級盟校合作書約」流程
依本校【締結國際合作盟校作業】(非校層級 – 由簽約代表單位自行處理)規定
Step 1
雙邊建立合作共識及研擬合約草案
簽署方若屬院級以下需要經系/所/學位學程會議通過
Step 2
國際事務處審核書約
Step 3
提案單位送法務處審閱合約條文
Step 4
提案單位及合作方確認合約無誤,向法務處做結案及取得合約審查紀錄表
Step 5
經院層級會議通過
Step 6
呈請主管會報通過 (檢附合約審查紀錄表)
大陸地區合約:於簽署前,需由國際事務處提報教育部,並取得同意方可簽約。
Step 7
雙邊簽署合約,回傳合約電子檔給國際處
「校層級盟校合作書約續約」流程
合約書約到期前一年,盤點及搜尋與該校之往來紀錄
確定續約
Step 1
經法務處審閱合約條文後
由國際事務處上簽續約公文
大陸地區合約: 於簽署前,需由國際事務處提報教育部,並取得同意方可簽約。
Step 2
結案
不確定是否續約
Step 1
國際事務處信件詢問各學院
- 是否有意與該校合作
- 提供過往/未來交流事宜
Step 2
經調查無續約需求
Step 3
由國際事務處呈主管會報備查
Step 2
經調查有續約需求
Step 3
維持校層級 –
由國際事務處負責後續續約流程
Step 3
更改院層級 –
由學院各自洽談續約
上簽續約公文,須同時檢附法務處合約審查紀錄表。
「校層級盟校合作書約續約」流程
合約書約到期前一年,盤點及搜尋與該校之往來紀錄
確定續約
Step 1
經法務處審閱合約條文後
由國際事務處上簽續約公文
大陸地區合約:於簽署前,需由國際事務處提報教育部,並取得同意方可簽約。
Step 2
結案
不確定是否續約
Step 1
國際事務處信件詢問各學院
- 是否有意與該校合作
- 提供過往/未來交流事宜
Step 2
經調查無續約需求:
由國際事務處呈主管會報備查
經調查有續約需求:
- 維持校層級 –
由國際事務處負責後續續約流程
- 更改院層級 –
由學院各自洽談續約
上簽續約公文,須同時檢附法務處合約審查紀錄表
「非校級盟校合作書約續約」流程
合約書約到期前一年,國際事務處書信提醒
Step 1
送審流程:
- 國際處
- 法務處
Step 2
上簽內容:
- 暨有合約內容要項
- 合作要項或往來紀錄
- 續約考量(如未來合作項目、盟校學術特色、其他具發展潛力之計畫等)
- 法務處審閱合約條文
- 上簽續約公文,須檢附法務處合約審查紀錄表。
Step 3
由簽約學院/單位備文上簽呈核(向校方報備),並將相關資料以附件方式說明
大陸地區:合約需向教育部報備取得同意
(國際處協助報部)
Step 4
雙邊續約完成
「新增校層級盟校合作書約」流程
依本校【締結國際合作盟校作業】(校層級 – 由國際事務處統籌處理)規定:
校層級盟校合作書約續約流程
合約書約到期前一年,盤點及搜尋與該校之往來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