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工作許可證

⚠️  國際學生在臺工作、實習,需申請工作許可證。

⚠️  未持有許可證而工作可處新臺幣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並可勒令其出境。

⚠️  契約類型為「研究獎助生」者,無需申請工作證。

外國學生工讀相關法規

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條,與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五章規定。

學生畢業後申請工作證,請參考 TMU Working in Taiwan Program

工作證線上申請

費用

  • 每次新臺幣 100 元
  • 繳納方式:ATM繳費或郵政劃撥(詳見問答集 Q14 與 Q15)

許可效期

  • 工作許可有效期間至當學年底為止(9月30日)。
  • 例:2024年10月20日(113-1學期)申請之工作證與2025年4月13日(113-2學期)申請之工作證,效期最長皆至2025年9月30日。
  • 應屆畢業生之工作證效期至畢業年6月30日止。
  • 效期之例外情形請見問答集 Q11 與 Q16,最長可申請1年。

工時規範

  • 工時每週最多 20 個小時,寒暑假期間除外。

工作證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

  •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電子化服務,經勞動部核准之學生工作證不再寄發紙本工作許可函。
  • 使用 EZ Work Permit 網站申請新案件時,於「約定同意收受電子公文」視窗點選「同意」,即可於工作證審查完畢後至網站領取電子公文(工作證)
  • 若選擇寄發實體工作證,請點此查看領取方法。
  • 更多資訊請參考問答集:中文英文
⚠️回報雇主及工時資訊⚠️

申請流程

  • 01 準備文件 & 申請帳號 / 登入
  • 02 填寫申請書並上傳應備文件
  • 03 繳交審查費
    • ATM繳費
    • 郵政劃撥
  • 04 送出審核
    • ATM繳費 → 繳費後隔日於申請系統送件
    • 郵政劃撥 → 繳費後於申請系統填寫收據資訊
應備文件
  1. 護照影本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有註冊組當學期在學證明章)
  3. 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4. 臺北醫學大學外國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證系所同意書(上傳至「其他(含學校要求文件)」項目)

申請審核需約7至10個工作天,可登入申請系統查看審核狀態。

每一段工作證的有效期間皆為獨立計算,無法延長。

請提出新的申請,並於申請項目中選擇「工作許可」。
「補發許可」僅適用於已核發之工作證遺失的情況,並不會延長原工作證之有效期限。

若申請已成功送出,系統狀態將顯示以下其中之一:

  • 「學校審核中 The school application is under review」
  • 「送審中 The application is submitted」
  • 「審核中 Under examination」

若未顯示上述狀態,請確認是否已完成以下步驟:

  • 申請費以ATM付款:
    請於付款完成後的隔日登入系統,並完成將申請件送出。
  • 申請費以郵政劃撥付款:
    請於系統中填寫郵政劃撥收據上的資料後,再送出申請。

如需更新護照號碼、居留證號碼或姓名,請重新提出新的申請,並於申請項目中選擇「其他」。
請於送出申請前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例:更新護照號碼,請提供舊護照及新護照的影本佐證。

如有重複繳費或其他需申請退費之情況,請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

流程如下:

  1. 下載並填寫退費申請表「R00-審查費退費申請書表」
  2. 準備以下文件(詳細請參考申請書表):
    • 繳費證明(收據)
    • 存摺封面影本
    • 簡要說明退費原因
  3. 將申請表及上述文件送至:
    •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1

    準備文件 & 申請帳號 / 登入

  • 2

    填寫申請書並上傳應備文件

  • 3

    繳交審查費

    • ATM繳費
    • 郵政劃撥
  • 4

    送出審核

    • ATM繳費 → 繳費後隔日於申請系統送件
    • 郵政劃撥 → 繳費後於申請系統填寫收據資訊

應備文件相關規定及提醒

臺北醫學大學外國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證系所同意書
Please make sure that you have filled in 1 - 5 before uploading the form. (1) Name, Student ID Number, Department/Program, ARC Number; (2) Reason for Work Permit application; (3) Applicant's signature and signed date; (5) Adviser's/professor's stamp and signed date; (6) Department/program stamp and signed date

上傳前請確認1到5部分皆填寫完畢。

  • 核章日期須在申請前兩周內。
  • 申請事由請選擇一項即可。
  • 若申請事由為「財力無法繼續維持其學業及生活,並能提出具體證明」:
    • 申請人受領獎學金 → 請準備一份申請原因說明,本人、導師/指導教授、系所核章後,同申請書上傳至申請平台
    • 申請人無受領獎學金 → 請提供無受領獎學金之證明
  • 若申請書上有塗改,塗改處旁需有指導教授或系所核章。

在學證明 / 學生證影本
  • 須為 1:1 比例(原卡片尺寸)
  • 紙張為A4大小,並將正反兩面印在同一頁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清晰且晶片外碼不可被裁切(反面右下10碼)
  • 恕不受理拍照截圖影本、多份學生證以及非學生證之文件影本在同一張紙

請由A方法B方法中擇一,提供相關資料。
A:學生證影本 + 註冊組蓋章
B:學生證影本 + 在學證明

>>> 如何申請在學證明(註冊組)

實體工作證
若選擇寄發實體工作證,須自行至北醫收發室領取。
收發室位置:信義校區醫學綜合大樓後棟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