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 

在臺陸生(含在陸臺生「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申請辦法

截止日期:11月15日止
申請方式:本處統一送件

臺灣之在臺陸生(含在陸臺生) 「感恩與傳承」獎學金是「謝春長先生與謝王纒女士感恩與傳承紀念獎學金」的簡稱,為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創會會長謝明瑞博士為紀念其父母親一生奉獻的偉大,並感謝貴人協助,成就其傳承志業而提供之獎學金。相關規定如下:

申請對象

(一)  不限科系,亦不限同期間內是否領有其他獎學金,凡在臺灣各大學求學之中國大陸學生,其申請的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經其就讀大學評定為成績品性優良的學生。

(二)  對學校或社會具有優良事蹟或貢獻,且有相關單位證明者。

二、獎助名額與金額

(一)  獎助名額:每學年度發放1次,依評審結果,錄取前3名

(二)  獎學金金額:每學年度1,000美元,依名次給獎。第一名:500美元;第二名:300美元;第三名:200美元。

備註:獎學金以新臺幣發放為原則,惟亦得以美元或人民幣發放。若以美元或人民幣兌換新臺幣,則以申請當年316日的銀行買入匯率計算,扣除手續費用以後採四捨五入,並以百元為基準。(發放幣別由協會決定之)。

評審標準

(一)  學年成績:佔總成績60%

(二)  自傳與貢獻:佔總成績40%。

(三)  評分項目及標準如下:

1.  自傳:20%。格式不拘,請用A4 紙打字,3,000字以內。

2.  貢獻:20%。對學校之優良事蹟或對社會之特殊貢獻。

備註:對學校之優良事蹟及對社會之特殊貢獻發生日期,以申請年度731日之前3年內為準,需檢附佐證資料。

申請文件

(一)  申請表(如附件)

(二)  學生證或當學期繳費單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影本。

(四)  自傳正本1份,需親筆簽名。

(五)  優良事蹟及特殊貢獻佐證資料影本,需親筆簽名。

※所附證件如為影本,須由所屬大學核對正本後,加蓋核對人職章及核與正本無誤」章,申請資料無論是否獲獎均不予退還。

申請期限及方式

(一)  每學年度上學期受理申請,申請人依公告日期向所屬學校提出申請,並檢附所有申請文件

(二)  本獎學金由學校統一處理後,掛號郵寄至本協會通訊處,並以郵戳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15:00前送達,逾期或應繳表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本獎學金不接受個別報名。

頒獎

獎學金發放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獲獎同學須親自出席獎學金頒獎儀式,現場接受表揚,並領取獎狀及獎學金;另外,得獎人須準備1,000字以內之得獎書面報告及三分鐘的口頭得獎感言。未到者以棄權論。

審查程序

由學校受理初審後,彙整申請學生資料,送請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獎學金申請暨審核小組進行自傳評分及複審,並就學年成績自傳成績特殊貢獻加權估算後,決定獲獎名單。

本獎學金除由國內各大學公告得獎訊息外,並在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網站公告,本協會並將個別通知獲獎學生。

本獎學金以長期頒發為原則,唯獎學金金額或頒發辦法,得由本協會視情況變化而修正之。其他相關事項,以本會最新修訂公告為準。

本協會網站:facebook: http:ppt.cc/vE0s5


附件 – 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在臺陸生(含在陸臺生) 「感恩與傳承」獎學金_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