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境外研修暨見實習獎勵辦法流程圖及注意事項
學生境外研修個人型 | 學生境外研修團體型 |
申請者:學生 | 申請者:校內教師(計畫主持人) |
研修/見實習天數不得少於10天 於每年1月15日及5月15日提出申請 相關文件繳交至國際處國際盟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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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審核小組 | |
每年2月及6月上旬召開 核定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各申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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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須注意事項 | 計畫主持人須注意事項 |
最晚於出發前一個月交行前報到單
完成教務處之境外研修簽報表 (程序請向各自系所秘書詢問) 返國後一個月內完成獎學金領取 |
返國後一個月內,完成相關補助金領取 |
符合當年度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者,經校內審查將擇優薦送教育部且獲補助者︰ | |
學生得獲校內額外獎勵金,獎勵金額依據當年度審核小組核定 | 計畫主持人得獲得獎勵金新台幣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