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異動(輔系/雙主修、轉系/學、休/退學、復學)
一、輔系、雙主修
在學期間,請依照本校輔系、雙主修作業辦法辦理,但若因學士班修業已滿4年,尚因修讀輔系或雙主修之課程導致延後畢業,每次延長不得逾6個月,詳情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上查詢。
二、轉系
在學期間,若申請轉系,僅限於同一學制班次,本校依每年度科系開放之陸生缺額做調整,名額須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上查詢,而後再依規定辦理。
三、轉學
欲轉學至本校就讀者,請先至大專院校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或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網頁查詢欲轉科系是否開放陸生轉學名額,而後再依規定辦理。
四、休、退學
若因故辦理休、退學,請依本校行事曆所訂當學期休學截止日前辦理,相關休、退學作業辦法,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上查詢。
※ 休、退學書面通知生效的隔天起算,請於10日內自行至移民署換發「單次出境證」,並於出境效期內離境,應備文件如下:
(一) 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陸生就學專用)
(二) 照片1張(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三) 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四) 休(退)學證明
(五) 費用:新臺幣300元
五、復學
若休學後欲辦理復學,請於本校規定之復學日期重新辦理復學程序,相關復學作業辦法,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上查詢。本校亦會協助辦理「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應備文件如下:
(一) 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陸生就學專用)
(二) 照片1張(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三)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或大陸地區旅行證件(不包含港澳通行證)影本
(四) 委託書(陸生專用)
(五) 保證書(陸生專用)
(六) 費用:新臺幣600元
學生團體醫療保險
一、團體外籍學生健康保險:由國際事務處辦理
(一) 承辦公司:國泰人壽
(二) 保險內容:一般生病門診或住院 (詳細內容請詳附件)
(三) 保費:每月新台幣500元 (以當年度公告為主)
(四) 申請理賠應備文件如下:
1. 團體外籍學生健康保險理賠申請書(填寫範例請詳附件,必填處以「螢光筆」標示)
2. 醫院開立「收據」正本
3. 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或「住院證明」正本
4. 多次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5. 郵局存簿影本(若無,請自行送件至國泰人壽服務中心 ─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357號3樓)
(五) 理賠金額 (以承辦保險的公司認定為主)
1. 「門(急)診醫療」每次最高給付金額以新台幣1,000元為限
2. 「每日病房費」最高給付金額以新台幣1,000元為限
3. 「同一次住院醫療費用」最高給付金額以新台幣12萬元為限
二、學生團體保險:由衛生保健組辦理 (體育館1F)
(一) 承辦公司:國泰人壽
(二) 保險內容:僅限意外傷害門診或住院 (詳細內容請詳衛生保健組)
(三) 保費:每學年新台幣390元 (以當年度公告為主)
(四) 申請理賠應備文件如下:
1. 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
2. 醫院開立「收據」正本(若以副本或影本代,須請原醫療院所加蓋院方關防或其他專用章為證)
3. 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或「住院證明」正本
4. 郵局存簿影本
親屬來台探親
一、可申請的對象
依移民署「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許可辦法」規定,凡符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來臺就讀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學生之配偶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可來臺探親。
二、申請次數與停留時間
(一) 一般情況:在臺停留期間不得逾1個月,每年以2次為限,不得申請延期
(二) 學生在臺期間,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住院:申請次數不受限制,並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期間為1個月
三、申請步驟
(一) 「第一次來台」者:請先辦理「親屬關係公證」,再依照已來過台灣者方式辦理「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
1. 辦理方式:
(1) 先至大陸居住地的公證處辦理「親屬關係公證」
(2) 再請家長將正本寄來台灣給其子女
(3) 當子女收到「公證書」正本後,請至台灣海基會網站﹝文書驗證﹞查詢海基會是否已收到「公證書」副本
※ 副本通常會由大陸居住所在地區的公證處寄給海基會,若公證處無此服務,則請家長自行寄至台灣「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4) 確認海基會已收到「公證書」副本後,再至海基會台北辦事處辦理「親屬關係認證」,準備文件如下:
A. 申請人的身分證件副本
B. 學生本人的身分證件正本
C. 申請人和學生本人的印章
D. 「公證書」正本
2. 距北醫校園最近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如下,
(二) 「已來過台灣」者:直接辦理「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
1. 準備文件:
(1)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填寫範例請詳附件)
(2) 近2年拍攝的2吋大頭照 (橫4.5cm x 直3.5cm)
(3) 大陸身分證影本 (或其他可證明身分文件)
(4) 公驗證親屬關係公證書
(5) 學校保證書 (由學生協助家長代辦才需要,請找陸生承辦人申請,至少需2周的作業時間)
(6) 學生本人之多次入境許可證(驗正本收影本)
(7) 費用:新台幣600元
2. 申請地點
(1) 申請人在「大陸地區」者,由其在臺灣地區親屬代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2) 申請人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1座4樓)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5樓J~O座)申請。
(3) 申請人在「國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其居住國無駐外館處者,得由在臺灣地區親屬代向移民署申請。
3. 距北醫校園最近之移民署如下,
學雜費緩繳申請
一、學雜費繳納須知
(一) 繳費單列印方式:2019年1月2日起,請自行至本校網頁下載列印[學生>>學雜費>>列印學雜費及住宿費繳費單(土銀代收網)>>學生專區]
(二) 繳費方式:僅節錄幾種學生常用的繳費方式:
1. 臨櫃繳款:請至土地銀行全省各分行櫃台以現金繳費《免手續費》
2. 便利商店代收(全省 7-11 及全家便利商店):請攜帶「繳費單」及「現金」繳納,學雜費繳費總額在六萬元以內,即可持繳費單至鄰近便利商店繳款。(繳款金額二萬元(含)以下,手續費每筆新台幣 10 元;二萬元至四萬元(含),手續費新台幣 15 元;四萬元至六萬元(含),手續費新台幣 18 元)。
3. 返回內地後,使用線上刷卡繳費:請參照線上刷卡流程進行
※ 請注意! 刷卡使用幣別須為新台幣,使用人民幣刷卡會有匯差問題,一旦金額不符,返校後仍會被出納組要求退費並重新繳納。
二、學雜費緩繳申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2019年2月12日開學前一次繳清學雜費者,請依「臺北醫學大學學生緩繳學雜費作業要點」辦理。
(一) 辦理方式:
1.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站下載「學生緩繳學雜費申請表」
2. 完成填寫後,自行請所屬之系所師長(1.行政老師 2.主任/所長)簽章
3. 將系所師長簽章完成後的文件送至本處陸生承辦人以辦理後續事宜
※ 請注意! 如需申請緩繳者,自即日起至2019年01月25日(五)下午5點前,若未將完成紙本送至陸生承辦人,即視同放棄申請學雜費緩繳
(二) 緩繳金額清償時限:請於該學期三分之一前(即為2019年4月5日(五)下午3點前)持「繳費單」與「現金」至本校出納組完成學雜費繳費程序。
《重要提醒》完成繳費後,請務必妥善保存繳費收據,以保障自己的權益。